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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招生相关政策解读

时间:2013-07-29 09:1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2013 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招生相关政策解读 一、今年中考和中招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2013 年全省高中阶段总体招生 64.5 万人 ( 不含技工学校 )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达 87% 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87% 以上,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

2013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招生相关政策解读

一、今年中考和中招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总体招生64.5万人(不含技工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达87%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7%以上,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目标。中考和中招工作,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
 二、如何严格执行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各市根据省教育厅2013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统一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市2013年普通公办和民办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具体计划。各市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时把省属中专学校及其它非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本市的招生一并纳入。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加强对外省学校来我省招生的管理,对外省招生的院校资质、报名条件、招生人数、招生宣传、录取程序等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从严控制。
三、如何坚持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和政策?
     1)继续坚持将省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纳入各地中招工作中,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今年的分解指标应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70%,具体分解因素和办法由各市教育局制定。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享受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制定,保证他们与本地初中学校学生同等对待。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的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公平竞争机制,调动各示范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
    2)公办普通高中除承担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举办的宏志班,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生外,其他一律不得跨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四、如何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
     各地严格执行普通高中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学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招收择校生必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予以录取;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严禁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借读。
来安中学校办室摘自省教育厅网站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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